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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信通: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12-22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0-19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案件一:二审判决
        案件二:二审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案件一:上市公司为上诉人
        案件二:上市公司为被上诉人
        涉案金额:
         案件一:借款本金人民币3,600万元;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
    及律师费。
        案件二:借款本金3,000万元;借款利息、滞纳金及律师费等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案件一: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视亿阳集团债务清偿结果而定,目前公司
    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案件二:尚未最终审结,公司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
    响。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涉及的诉讼事项,近日有如
下进展,现将进展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一、汇钱途(厦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钱途保理”)诉上海申
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衡”)、公司、第三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合同纠纷案

    (一)诉讼情况概述:

    公司因与汇钱途保理、上海申衡、亿阳集团合同纠纷案,不服福建省厦门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2017)闽02民初815号民事判决,向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27日和2020年10月13日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亿阳信通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
和《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2、临2020-169)。

    (二)诉讼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或依法改判。

    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汇钱途保理负担。

    (三)终审判决的主要内容:

    日前,公司收到福建省高院民事判决书(2020)闽民终360号,主要结论如
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特别说明:

    1、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将视亿阳集团债务清偿结果而定,目前公司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
的影响。如有执行进展,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执行进展情况。本案
与亿阳集团债务相关,但债权人没有向亿阳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一直积极
督促亿阳集团尽快解决此笔债务纠纷,以避免公司资金被司法扣划的风险。

    2、公司一直积极与亿阳集团沟通,督促亿阳集团严格执行重整计划草案,
尽快解决因其债务纠纷所引发的涉诉担保事项。

   二、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斯通”)与上海申
衡、邓伟、亿阳集团及公司的保理合同纠纷案

    (一)诉讼情况概述:

    亚美斯通因与上海申衡、邓伟、亿阳集团以及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不服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前海法院”)(2017)粤0391
民初2995号之二民事裁定,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
提起上诉。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27日和2020年5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
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亿
阳信通关于新增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和《亿阳信通关于
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7)。

    (二)诉讼的主要内容:

    亚美斯通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请求:

    撤销(2017)粤0391民初2995号之二民事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三)二审裁定的主要内容:

    日前,公司收到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2020)粤03民终22869号,主要结论
如下:

    1、撤销深圳前海法院(2017)粤0391民初2995号之二民事裁定;

    2、本案指令深圳前海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特别说明:

    由于案件尚未最终审结,公司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