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亿阳信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3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本年度共召开 10 次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
大的经营活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
地保障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
一、2020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监事会换届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决定延迟进行本次换届事
宜,并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尽快完成换届工作。
2、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及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和《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并对经营业绩和定期报告审核发表书面意见。
3、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增补监事的议案》,推选李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
4、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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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推选杜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
席,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
日止。
5、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 2019 年内
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专项说明、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共十项议案。
6、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制度》。此次会议
推选杜红军、李宁二人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7、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杜红军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8、2020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及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对定期报告审核发表书面意见。
9、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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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管理制度》。
10、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并对定期报告审核发表书面意见。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股东
大会召开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0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监督公司经营活动,列席了报告期内的各
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决策程
序合法,决议有效。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能
够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严谨,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一)监事会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1、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监事会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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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结论意见
作为公司监事,2020 年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忠诚地履行监事职责,审慎认真地
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和财
务状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为
董事会科学、高效地决策,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
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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