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亿阳信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 事会提交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以下简称“该议案”)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 2025 年 10 月 11 日。 独立董事:杨放春 陈晋蓉 朱立飞 郭介胜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