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亿阳信通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度的工作中,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行使
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结合各自专长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为杨放春先生、陈晋蓉女士、朱
立飞先生、郭介胜先生。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在其他
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 5 家,能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在董事会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各位独立董事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杨放春先生:1957 年 3 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曾获得国家级有突出
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作为第一完成人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曾任北京
邮电大学网络与交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计算机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
副校长及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第六、七届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等职务。现任北京邮
电大学教授、北京通信信息协会理事长、公司独立董事、大唐电信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陈晋蓉女士:1959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会计师、副教授(财经类)。
曾任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财务处副处长、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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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培训中心教学总监。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立飞先生:1954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
行安徽省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
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会常务副主任等职。熟悉商业银行业务,在金融及企
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现任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
郭介胜先生:1954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律师。主要从事司法实践工作,
在实业发展及企业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法规实践工作经验,熟悉铁路运输、
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及实务。曾任辽宁华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辽宁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曾任大连国贸中心大厦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辽宁航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首席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独立董事朱立飞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朱立飞
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辞职
报告未能及时生效。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审议通过修订的《公司章程》后,辞职报告已生效,朱立飞先生自 2022 年 3
月 31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披露独立董事杨放春先生的辞职报告。杨放春先生
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辞职
报告将在公司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
二、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2021 年,我们依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
责,按时参加公司的相关会议,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
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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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 缺席 决议表决
姓名
会议次数 (含通讯表决) 席次数 次数 结果
一次弃权,其余
杨放春 12 12 0 0
赞成
一次弃权,其余
陈晋蓉 12 12 0 0
赞成
朱立飞 12 12 0 0 全部赞成
郭介胜 12 12 0 0 全部赞成
2021 年度,我们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和查阅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公司也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配合。本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
事务部工作人员均认真提供会议资料。我们认真审阅议案,在熟悉公司情况的基
础上,再主动询问和获取其他所需要的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我们详细听取公司
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
全部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二)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2021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杨放春、陈晋蓉、朱立飞出席。
202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陈晋蓉、朱立飞、郭介胜出席。
(三)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除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外,其他各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并
且独立董事占比在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结合各自的专业知识,
对公司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保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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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陈晋蓉女士,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郭介胜先生,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出席会议、提出相关议案,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作
用,对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
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确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时间安排,详细了解了会计师对年审工作的进展安排,就公司 2020 年年
报延期披露相关事项和公司 2020 年主要经营业绩数据进行情况了解、讨论和决
策。
2、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解本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听取会计师初审意见;
3、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年度工作进展及新年度工作计划,对公司的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公司经营决策咨询会,为公司走出困境、调整战略
和经营方针建言献策;对于董事会讨论的重大议题,积极与公司沟通了解情况,
组织独立董事沟通会,事先进行商议沟通。
此外,我们非常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
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及董事会决议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情况等,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
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积极提供
各种便利条件,及时、高效地配合我们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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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进行深入了解和核查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对相对
事项进行评议和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就《关于提请亿阳信通收购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的提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旨在解决公司和亿阳集团交叉持股
问题,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已经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
了资产评估报告,估值合理,交易程序和付款条件均最大限度保护了上市公司利
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予
以回避表决。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
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发生的增补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规则要求。
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规定发放。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发布业
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未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选聘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主营业务仍然亏损,经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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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为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分配,符
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
人、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129份,公司严格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涵盖了公司所有重大事项,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发展近
况,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的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
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工
作需要。 公司针对上一年度的内控缺陷进行了整改,修订了《资产减值准备管
理制度》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内控程序重要节点进行了梳理,并制定
了新的控制程序。经3个月的试运行, 公司内控工作小组代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
内控制度有效性验收,经测试,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内控重大缺陷已消除。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以及下属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及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细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
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十二)其他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
见涉及事项消除情况、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解决方案、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及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等涉及公司生产经
营的重大事项均按照规则要求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关注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
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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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忠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
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地决策,以
及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坚持审慎、客
观、独立的原则,加强同公司管理层间的沟通与交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宝贵的参考意见。我们也衷心
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盈利水平,努力树立
并维护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继续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股东、为
社会创造更多价值。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所给
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晋蓉、杨放春、郭介胜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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