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水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12-21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临 2016-077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
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 2016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 70 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 80 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临 2016-07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
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 2016-07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
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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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
在符合监管规定的条件下在 2017 年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64 亿元的资本补
充债券,聘请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期限五年以
上(含五年),可根据需要设定赎回权,发行利率、发行成本参考以往及市场平
均水平酌情确定,原则上发行债券年利率不超过 6%,发行成本不超过 5‰,以
提升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该方案获得天安财险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其董事会并可转授权其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
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金额、发行品种、发行利率、发行时机,
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适
当调整或修改,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天安财险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6-080 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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