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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水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2-30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临 2017-056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
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资本补充债
券发行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支持公司业务的保持健康、
快速发展,经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安财险”)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其 2017 年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用于补充实际资本。
目前,天安财险已获得中国保监会(保监许可【2017】694 号)和中国人民银行
(银市场许准予字【2017】第 177 号)的批准,可发行不超过 60 亿元的资本补
充债券。
    由于取得监管批复历时较长,且年内债券发行利率持续攀升,目前与天安财
险资本补充债相同评级的 AA 的债券收益率均在 6.80%至 8.69%之间,且人民银
行批准其债券发行方式为定向发行,流动性存在较大限制。综合以上因素,致使
天安财险无法在 2017 年底前按不超过 6%的利率完成资本补充债的全部发行工
作。
    经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天安财险对 2017 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涉及
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提高发行利率
    原则上发行债券利率不超过 8%,根据发行时市场利率水平和公司与投资者
商谈的情况酌情确定。
    2、延长发行授权期限
                                     1
    提请天安财险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的
期限予以延长。提请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在监管批复的额度之内全权负责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利率、发行时机、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根据相关监管
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适当调整或修改,授权期限自本议案
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董事会就上述授权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转授权。


    同时,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该调整方案获得天安财险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授权其董事会并可转授权其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发行利率、发行时机,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发
行条款、发行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适当调整或修改,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天安财
险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7-057 号)。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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