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水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临 2019-004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补充债发行
延期授权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支持公司业务的健康、快速
发展,经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
财险”)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其 2017 年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用于补充实际资本,
同时同意授权其董事会在监管批复的额度之内全权负责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
宜,董事会可就上述授权对本公司管理层进行转授权,授权期间自该议案经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天安财险可发行不超过 60 亿元资产补充债,发行期限至 2019
年 10 月 20 日,发行方式为定向发行。2018 年初,经公司以及天安财险股东大
会批准,同意其调整资本补充债发行方案,其中发行利率原则上不超过 8%(根
据发行时市场利率水平和天安财险与投资者商谈的情况酌情确定),并对以上授
权期间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由于近两年债券发行利率大幅上扬,发行存
在较大困难,致使天安财险在 2018 年底前无法完成债券发行工作。
天安财险 2017 年第四季度、2018 年 1-3 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
103.80%、150.29%、153.49%、157.05%。根据银保监会的监管规定,核心偿付能
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达标,且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在 100%以上或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 200%以上的,可资本化风险评价得满分 100 分,同时综
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 150%且核心偿付能力低于 75%将不能开展信保业务,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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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影响天安财险其他保险业务的开展。发行资本补充债补充实际资本,有助于提
高天安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提高其评分,保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
鉴于此,经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天安财险对 2017 资本补充债券发
行相关事宜的期限予以延长,同时,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该事项获得天安
财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其董事会并可转授权其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利率、发行时机、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根据相
关监管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适当调整或修改,授权期间自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 2019 年 10 月 20 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9-005 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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