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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水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4-30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杜业勤先生、王红英女士与董事吴丽娟女
士共同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杜业勤先生担任。所有成员均具有能够胜
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
《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8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公司2018度财务报告》、《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公司2018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18年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提交董事
会审议。
    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年报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聘用的外
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托,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上述原因,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经审计委员会表
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
无法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审核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同时,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应当根据环境变化和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内控体系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的使管理层、财务部、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与
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
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6、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审核,未发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
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提高自身履职能
力,不断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各项监督职能,切实
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杜业勤、王红英、吴丽娟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