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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水股份:控股股东回复函2020-07-08  

						                          回复函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 2020 年 7 月 3 日、7 月 6 日和 7 月 7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你公司的控股股东,确认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你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你公司的并购重组、

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

者等重大事项。

   本公司在你公司前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你公司股票。

   特此函复。



                                           正元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