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的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 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 外担保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签字: 王红英 杜业勤 吴振平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