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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水股份:西水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19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在包头市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

到董事 8 人,其中董事苗文政先生、独立董事吴振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

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予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认

真审议研究,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年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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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4,051,615.14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74,385.27 万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82,564.64 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1,820.63 万
元 。 2020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482,740.22 万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98,024.91 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4,715.32 万元。
    由于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
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满足公司未来经营资金需求,按照《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慎研
究,决定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公司 2020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资金需求和现金流情况,

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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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社会

责任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十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十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

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水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1-021)。

    十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季报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西水股份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022)。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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