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禾)2014-03-03
独 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 人张禾 ,已 充分 了解 并 同意 由提名人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简
“ ”
称 标准股份 )董 事 会提 名为标准股 份第六属董事会独 立 董事 候选人 。本人公
开 声 明 ,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 资格 ,保 证 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标准股份独
立 董事独立性 的关 系 ,具 体 声 明如下 :
-、 本 人具备上 市公司运 作 的基 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 章及
其他规 范性 文件 ,具 有五年 以上法律 、经 济 、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 立 董事
职 责所必 需 的工作经验 。本人 尚未根据 《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培训 工 作指 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 书 。本人承诺在本 次提名后 ,参 加上海证券交 易
所举办 的最近 -期 独立董事 资格培训 并取得独 立 董事 资格证书 。
二 、本人任职 资格符合 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 章的要求 :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公司法 》关于董 事任 职资格 的规 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 员法 》 关于公务 员兼任职务
的规 定 :
(三 )中 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 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 者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司 、基金 管理 公 司独立 董事 、独立监 事 的通 知》 的规 定 :
(四 )中 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 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 建设 的意见》
关于 高校领 导班子成 员兼任职务 的规 定 ;
(五 )中 国保监会 《保 险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
暂行办法 》的 规定 ;
(六 )中 国证券业 协会 《发布证券研
宄报 告执业规范 》关于证 券分析师兼任
职务 的规定 ;
(七 )其 他法律 、 行政法 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 的情形 。
三 、本 人具备独立性 ,不 属 于下列情形 :
(~)在 标准股份或者其 附属 企业 任职 的人 员及其直 系亲属 、主 要社会 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 、子 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 、岳父母 、儿
媳 女婿 、 兄弟姐妹 的配偶 、配偶 的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或 间接 持有标 准股份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或 者是上市公 司前十 名
股东 中的 自然人股 东及其直系亲属 ; ∷·
(三 )在 直 接 或 间接 持有标 准股份 己发行股份 5%以 上
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 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 的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标准股份 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 员 ;
(五 )为 标 准股份 及其控股股 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 、法律 、咨
询等服务 的人 员 ,包 括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 的项 目组全体人 员 、 各级复核人 员、
在报 告 上签 字 的人 员 、合伙人及 主要 负责人 ;
(六 )在 与标准股份及 其控股股 东或耆 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 具有重大 业 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 高级 管 理人 员 ,或 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 的控股股 东单
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 高级 管理人 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曾经 具有前六项所 列举情形 的人 员 ;
(八 )其 他 上海证 券 交 易所认 定不 具备独 立 性 的情形 。
四 、本人无 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近 三 年 曾被 中国证 监会行政 处罚 ;
(二 )处 于被证券 交 易所 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 的期 间 ;
(三 )近 三 年 曾被证券 交 易所 公开谴 责或两 次 以上通报批评 ;
(四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 间 ,连 续两次未 出席 董事会会议 ,或
者未亲 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 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 会议 次数 三 分之 一 以上 ;
(五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 间 ,发 表 的独立意见 明显与事实不符 。
五 、包括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 限公 司在 内 ,本 人兼任独 立 董事 的境 内上市公
司数量未超 过五家 ;本 人在西安标准工业股 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 年 。
六 、 本人有较丰 富的会计专业知识 和经验 ,具 备会计 学专业 副教授 资格 。
本人 己经 根据 上 海证券 交 易所 《上 海证券 交 易所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备 案及培
训 工 作 指 引》对本人 的独 立 董事候选 人任 职资格进 行核 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
本 人完全清 楚独 立 董事 的职 责 ,保 证上述 声 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
何虚假 陈述或误 导成分 ,本 人完全 明 自作 出虚假声 明可 能导致 的后果 。上海证券
交 易所可依据本声 明确认本人 的任职 资格和独 立 性 .
本人承诺 :在 担任 西安标准 工业 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期 间 ,将 遵 守法律法
规 、 中国证监会 发布 的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 务规则 的要求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狎立判断 ,
不 受 公 司主 要股 东 、 实 际控 制人 或其 他 与公 司存 在利 害关 系 的单位或个 人 的影
响 。
本人承诺 :如 本人任职后 出现不符合独 立 董事任职 资格情形 的 ,本 人将 自出
现 该等情形之 日起 30日 内辞去独 立 董事职务 .
特此 声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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