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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标准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9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年度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
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
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自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七项准
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
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被投资
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对上述会计政
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受此影响公司2013 年期末合并数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增加2,803,049.41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2,803,049.41 元;2013 年期末
母 公 司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增 加 2,610,478.32 元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少
2,610,478.32元。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以上调整对
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 合并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前                      调整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03,049.41
长期股权投资                          2,803,049.41
(2) 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前                      调整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10,478.32
长期股权投资                          2,610,478.32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公司将期初原在外
币折算差额项目列报的金额,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前                  调整后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89,556.87
其他综合收益                                                 189,556.87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子公司向母公司出
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
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
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年初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进行了追溯调整,受此影
响导致201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增加174468.81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74468.81
元;2013年期末未分配利润增加302560.86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302560.86元。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执行上述新颁布
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