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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标准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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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陕西索螟律师事务所
                                       西关正街92号莲湖文化大厦5A层


                                                                                   中国●西安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降百肃蜘姆 ̄醉奎棒阿
      s∴出∴^   ^   ¨∴x   l   s.   ∪   °    J   I   L   ^   γ'   P   I   R∴~



                 珊宗∴字浙                     出车         锌济
                                                                                                               法律意见书

致: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索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西安标
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   ∴
                                                                                                                            二
下简称“《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                                                                       ∴
                                                                                                                            毒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现行有效的《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                                                     )、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陈卫民、陈军(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听取了公司
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及
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
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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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和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
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
                                                                                                  .   1■'




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圈
                                                                                                      嗣
                                                                                                      ./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                                                    围

                                                                                                       j




于其他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予以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发表的法律
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履行了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程序
的核查、验证和见证的义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2019年

8月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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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出   ^   ^   ↑.   ×   |∴∴s   、J   ゜    J   l   」   ^   w   l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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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等
                                                                                                                         法律意见书

    2、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8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                                                                         )。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投票方式、会议审议事项、
                                                                                                                                      膏
                                                                                                                                      ∴
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                                                                                   '
                                                                                                                                      ∴
了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j
                                                                                                                                      早
                                                                                                                                      闷
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公司董事会已对所审议议案的内容
进行了充分的披露。
                                                                                                                                           .
                                                                                                                                           "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及会
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股
东大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14‥45

分在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公司代理董事长赵旭主持0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办法,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自2019年8月
23曰至2019年8月23日止。其中,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降酉肃鹅一姆醉 ̄事.胯湃
       s∴出   ^   ^   ¨∴×   l   s∴∪   O   J   l   l    ^   w   F   l   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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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vote.sseinfo.com)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曰的:                                                        9:15-15:000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
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名,代表
公司股份帕7,                                9驯,                         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名,代表公司股份
1什99上何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似77%;根据上证所信息
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名,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为2019年8月20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的部分董事、监
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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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   /ヽ
                                                             '

                         卜-       |




                                                                      生
                     拟注              士可           厂川
                                                                                                                 法律意见书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前述出席会议的人员均符
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资
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对以下1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杜         ヽ

俊康)的议案》                                         。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
通知的议案内容相符,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                                                                  、     《股东
大会规则》                               、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1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
决。在现场投票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公司监事和
本所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提供了公司现场投票总数和统计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
 限公司提供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形
 成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当场公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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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丸布∵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1项议案由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参加
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无对中小投
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和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的议案。
                                                                                                                          .




                                                                                                                        雷1

                                                                                                                         四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圈

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   《股东大
会规则》             、                  《治理准则》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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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经办律师:

     年尹∴∴∴∴∴                                     ヽ
                                                                 囤围圈
                                                                 .゜   .∴/




         吨魂∴早持

                                                                                            负责人卞省旦民             吨
                                                                                                                       龟
                                                                                                                       出
                                                                                                                       苫
                                                                                                                       士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骨
                                                                                                                       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