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标准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现声明如下: 1、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标准股份的控股股东,为标准股份的关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现状作出,有助于公司快 速做大体量,改善多年经营不利局面,提高上市公司运营质量。本次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杨建君 张 禾 李鹏飞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