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标准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解和审阅,本着审慎、负责的态 度,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标准供应链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其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标准供应链向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符合标准供应链的 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标准供应链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独立董事‥ 禾j诸、 李鹏飞 杨建君一幽」张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