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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标准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4-24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在 2019 年度工作
          中认真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
          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构成 2019 年度未发生变化,由杨建君先生、张禾女
          士、李鹏飞先生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19 年度履职概况
              1、2019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能够做到按时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的勤勉职责。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全部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事姓名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杨建君          6         6         2          0        0        否                 2
张   禾         6         6         1          0        0        否                 2
李鹏飞          6         6         1          0        0        否                 2
              2、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事项,均认真审核和查
          验,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与公司非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保持密切联系,详细了解公司战略执行情况,
关注公司运营动态以及研究开发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2019 年度,我们对 6 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并对必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现场考察情况
    2019 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和技术研发推进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现场考察之外,我们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日常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经济
形式和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将个人的建设性意见反馈给董事会和相关高
级管理人员。
    4、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情况
    2019 年度,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战略委员
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我们对专业委
员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2019
年度,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规范、有效。
    5、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 年度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和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
    (3)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修订《公司章
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进行事先调查,并发
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
平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元;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严格规范、及时做好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同时,主动做好有效性和自愿
性信息披露,能够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9 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
公告 27 份,定期报告 4 份。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及时了解公司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和执行效果,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
建议,努力提高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对公司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准确地披露了公司管理现状。公司内
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公司治理、经营管
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人力资源、内部审计的内部控制严格、充
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尚在履行中的承诺为:2004 年 12 月 10 日控股股东做出的
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该承诺为长期承诺。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我们
认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能够积极履行承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情况。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基于独立判断,认
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我们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日常履职过程中能运用自
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对董事会做出正确决
策起到积极作用。
    2、培训、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都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不断学习,加深对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认真学习监管机构发布的文件,关
注监管机构对公司所作的监管关注,敦促公司整改落实。
    3、2019 年度,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
咨询机构。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资料及时、详细,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
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2020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勤勉、忠实履行职责,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建设性建
议,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努力促进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的不
断提高,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