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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标准股份:标准股份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2-04-28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希格玛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
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   强调事项的详细情况
    公司西安临潼生产基地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陵东侧,处于兵马俑保护区内,
按照地方政府规划要求,将对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进行改造提升,需要对公司临潼
生产基地进行搬迁改造。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施西安临潼生产基地搬迁,截至9
月末,公司临潼生产基地(老厂区)大部分生产设备及物资已搬迁至渭北工业园
(新厂区),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新厂区进行。截止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搬
迁补偿相关协议尚未签订。
    二、   董事会对强调事项的意见
    希格玛根据相关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和认可。强调事项为公司临潼生产基
地搬迁尚未签订协议,主要因该事项涉及管理部门较多,需要协调的事务比较繁
杂,导致公司尚未就搬迁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
取有效的措施,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汇报、沟通和协商,达成相关协议的签署,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董事会就搬迁事项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公司临潼生产基地搬迁事项,以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在控股股东
的支持下,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汇报、沟通和协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签订相
关协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