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陕西长庆汽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长庆”)案件所处的诉 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349.86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对陕西长庆 逾期应收账款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4,500,680.00 元,若 2022 年度全额收回,预 计将增加 2022 年度利润 4,500,680.00 元。具体以实际回收金额及公司年度审计 机构确认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西安标准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供应链”)因合同纠纷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 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陕西长庆汽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鑫丝路(陕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杨鲁向标准供应链支付款项 43,506,800.00 元及截止到 2022 年 5 月 30 日的违约金 22,380,826.40 元,合计 65,887,626.40 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0)。 标准供应链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收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2)陕 0113 民初 15959 号],判决被告陕西长庆汽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鑫丝路(陕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杨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西安 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43,498,600 元并支付以 43,498,600 元为 1 基数,自 2021 年 1 月 17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的四倍计算的违约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标准股 份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标准供应链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 请书》,申请内容如下: 1、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陕西长庆汽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鑫丝路(陕 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杨鲁向申请人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 款 43,498,600 元并支付以 43,498,600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 月 17 日起算至实 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的违约金; 2、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支付申请人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 371,238 元、保全费 5,000 元; 3、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自判决给付之日至执行完毕之日止金钱 债务的迟延履行金; 4、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三、其他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 除陕西长庆案件外,其他前期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如下: 2 1、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受理法院 案件类型 涉案金额 诉讼请求 案件进展 1 ( 2022 ) 苏 标准股份 扬州众诚服装 扬 州 市 中 买 卖 合 同 402.62 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 二审判决,公 10 民终 3543 机 械 有 限 公 级 人 民 法 纠纷 402.62 万元,并支付逾期货款利 司胜诉。 号 司、田之恒 院 息;判令被告田之恒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 费用。 2 ( 2022 ) 陕 标准股份 即墨市华联缝 西 安 市 中 买 卖 合 同 707.75 判 令 被 告 向 原 告 支 付 货 款 调解结案。 01 民 终 制设备商贸有 级 人 民 法 纠纷 707.75 万元,并赔偿违约金;判 11703 号 限公司、张世 院 令被告张世民、张正兴承担连带 民、张正兴 保证责任,向原告连带支付货款 及违约金;判决被告张世民承担 抵押担保责任;判令被告承担本 案诉讼费用。 3 ( 2022 ) 陕 标准股份 广州市尚机缝 西 安 市 雁 买 卖 合 同 600.59 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 一审判决,公 0113 民 初 纫 机 有 限 公 塔 区 人 民 纠纷 600.59 万元,并支付逾期货款利 司胜诉。 3 1139 号 司、杨格林、 法院 息和本案诉讼费用。 张元煜 4 ( 2022 ) 陕 标准股份 中国太原煤炭 西 安 市 中 买 卖 合 同 12,791.22 判 令 被 告 支 付 剩 余 货 款 本 金 立案未开庭 01 民初 1737 交易中心有限 级 人 民 法 纠纷 12,791.22 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号 公司 院 794.20 万元,合计 13,585.42 万元;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用由 被告承担。 5 ( 2022 ) 陕 标准供应链 寅乾(宁夏) 西 安 市 雁 合同纠纷 2,314.73 判令被告赔偿违约销售煤炭给 一审判决,公 0113 民 初 能源科技有限 塔 区 人 民 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2,314.73 司胜诉;对方 11603 号 公司 法院 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 不 服 一 审 判 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 决,已上诉。 评估费等费用。 6 ( 2022 ) 辽 标准供应链 沈阳北方煤炭 沈 阳 市 沈 买 卖 合 同 5,705.16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 一审中 0103 民 初 市场有限公司 河 区 人 民 纠纷 款 5,705.16 万元;判令被告向 19282 号 法院 原告支付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所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财务 费用 1,230.15 万元;判令被告 4 向原告支付自 2021 年 11 月 30 日起至全部货款偿还完毕之日 止的逾期付款违约财务费用(暂 计至 2022 年 4 月 8 日为 213.95 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 费、保全费、担保费。 2、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案号 原告 被告 受理法院 案 件 类 涉案金额 诉讼请求 案件进展 号 型 1 ( 2022 ) 陕 襄垣县鸿德建 标准供应链 西安市灞桥 合 同 纠 65.00 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 65.00 一审判决,公 0111 民 初 材有限责任公 区人民法院 纷 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本 司胜诉。 5208 号 司 案诉讼费用。 5 四、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陕西长庆案件: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对陕西长庆逾期应收账款已累计计提 坏账准备 4,500,680.00 元,若 2022 年度全额收回,预计将增加 2022 年度利润 4,500,680.00 元。具体以实际回收金额及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 扬州众诚服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众诚”)案件:截至 2021 年末, 公司对扬州众诚逾期应收账款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3,336,367.73 元,若 2022 年 度全额收回,预计将增加 2022 年度利润 3,336,367.73 元。具体以实际回收金额 及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 即墨市华联缝制设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即墨华联”)案件:本案涉 案金额 7,077,497.14 元,在审理过程中即墨华联已向公司支付部分货款,法院 判决确认金额 6,163,372.67 元。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对即墨华联逾期应收账款 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3,213,994.52 元,根据调解约定,即墨华联须在 2022 年底 前向公司回款 2,000,000.00 元,预计将增加 2022 年度利润 1,700,000.00 元。 具体以实际回收金额及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 广州市尚机缝纫机有限公司案件、寅乾(宁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案件、中 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案件、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限公司案件尚在审理 中,未有生效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 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 襄垣县鸿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案件:公司作为被告一审胜诉,判决生效后对 公司利润不构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