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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标准股份:标准股份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2023-01-17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营业收入披露不准确。你公司子公司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部
分项目采用总额法核算确认收入,与相关业务实质不符,导致 2021 年半年报和
年报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
    二、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披露错误。你公司 2021 年年报中披露的前 5 名
客户销售情况、前 5 名供应商情况和相关占比等信息错误。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
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
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
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交书
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将针对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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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逐条对照整改,切实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陕西证监局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在规定期
限内形成整改报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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