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6-09-15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6-07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9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有 8 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8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6年8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919号)核准,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55,279,915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386,406,610.00元。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由620,324,296股增加
到675,604,211股,注册资本变更为675,604,21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6BJA90601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
施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等有
关事宜。
根据上述授权,公司拟对章程部分条款做如下修改:
1、原第六条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0,324,296 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5,604,211 元。”
2、原第二十条内容:“公司股份总数为 620,324,296 股,全部为
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675,604,211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聘任梁文利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公司决定聘任梁文利先生
担任公司总裁职务(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4 日
附:梁文利先生履历
梁文利,男,1967 年 5 月出生,大专文化。曾任丹东曙光车桥
总厂销售科长、丹东汽车改装厂供应科长、销售副厂长、厂长、辽宁
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事业部总经理、执行副总裁,现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皮卡板块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