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6-10-20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6-08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有 9 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惠州市亿能电子
有限公司股东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
2015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八届四次董事会、2015 年 6 月 29 日召开
的八届五次董事会和 201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相关议
案。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
合的方式购买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电子”)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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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疆安吉泰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杭州胜辉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市和创软件开发中心(普通合伙)、
徐双全、王占国(以下合称“亿能电子股东”)所持亿能电子 70.423%
的股权,其中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亿能电子股东所持亿能电
子 42.215%的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所持亿能电子
28.208%的股权,并与亿能电子股东分别别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书》、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购买资产
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以
下合称“资产购买交易协议”)。
鉴于亿能电子股东在公司发行方案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
未能依照双方签署的资产购买交易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 42.215%亿
能电子股权的资产过户手续,违反了资产购买交易协议的约定,公司
依据双方资产购买交易协议中的违约责任与亿能电子股东就终止本
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公司同意与亿能电子股东签
署《终止协议》。本议案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股东签署
终止协议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转让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 2.901%
股权意向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亿能电子股东签署了《终止协议》,公司决定转让所
持有的亿能电子 2.901%股权,同意与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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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转让意向协议。本议案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转让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 2.901%股权意向协议的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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