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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曙光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7-01-17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7-00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曙光股份,证券代码:600303)自 2017 年 1 月
17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由曙光集团与收购方华泰汽车签署正式的《股权转
让协议》及《投票权委托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国防科工局关于军工
事项及商务部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程序。交易双方是否能就交易方案最终达
成一致,以及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取得相关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3、若本次权益变动全部完成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直接持股、
投票权委托的方式合计拥有曙光股份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为 143,713,3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1.27%,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秀根、张宏亮。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集团”)
正在筹划股权转让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有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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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2 月 29 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和 2017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
项停牌的公告》和《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
告》。

    2017 年 1 月 12 日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
车”或“收购方”)签订了《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转让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转让各方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和《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
本复牌公告披露同日一并向广大投资者公告。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及《投
票权委托协议》,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督促转让各方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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