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曙光股份:关于202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0-04-30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0-01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 年,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及下属子
公司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泰”)预计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宏亮先生、
宫大先生和徐海东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九届
       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都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体现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
       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凯福田曙光车桥”)、公司接受大股东华泰汽车提供的
       担保支付担保费等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上年(前次)       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关联人
   类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安凯福田曙光                                      安凯福田曙光车桥采购计划
向关联人销                              2,550              1,841
                     车桥                                          缩减
售产品、商品
                        小计            2,550              1,841
                                                                 大股东变更后公司一直与银
                 辽宁曙光集团                                    行和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
                                            0                545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协商变更担保方事宜,无
接受关联人                                                       法预计发生金额。
提供的担保              小计                0                545
支付担保费
                                                                 大股东变更后公司一直与银
                      华泰汽车              0                444 行协商变更担保方事宜,无法
                                                                 预计发生金额。
                        小计                0                444
               合计                  2,550.00              2,830

                                                2
            (三)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0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泰汽车和天津华泰预计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本年年初
                                       至披露日    上年实
                      本次预                                         本次预计金额与
                               占同类 与关联人     际发生   占同类
关联交易              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业务比 累计已发       金额   业务比
  类别                  (万                                         额差异较大的原
                               例(%) 生的交易      (万   例(%)
                        元)                                               因
                                       金额(万      元)
                                         元)
接受关联 华泰汽车、
                        1000     100%        152      444       45% 担保业务量增加
人提供的 天津华泰
担保支付
             小计       1000     100%        152      444       45%
担保费

合计                    1000        -        152      444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苗小龙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 F405-1

            经营范围:委托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部件、配件;货物进出口;销

       售汽车;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推广。(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苗小龙

                                         3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 188 号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项目、房地产项目

进行投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华泰汽车是公司大股东,天津华泰是华泰汽车的下属子公司,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的规定,华泰汽车和天津

华泰是公司的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公司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华泰汽车和天津华泰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贷款等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担保实际发生额的

1.5%/年向公司收取担保费(不含税金额),华泰汽车和天津华泰收

取的担保费(不含税金额)每年合计不超过 2,600 万元,由公司按季

度向华泰汽车和天津华泰支付担保费,担保合同提前解除时,担保费

按照实际担保天数折算成相应比例支付。即担保费=1.5%/365 天×

实际担保天数×担保金额(贷款金额)。华泰汽车和天津华泰将根据

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融资银行签署担保协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进行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担保费率参考了市场化定价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

                                 4
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该交易的发生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