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0-020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 公司”) 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九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 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以 1 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相应调整。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准则” )。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 )。 5、财政部 2017 年 7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相关会 计政策做出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 法”。 2、公司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相关项 2 目,对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3、2019 年公司无非货币资产交换业务。 4、2019 年公司无债务重组业务。 5、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 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 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 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 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开始执行。 1、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3、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 4、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 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 衔接调整。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 影响列示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应收票据 193,977,129.31 9,850,000.00 -184,127,129.31 应收款项融资 184,127,129.31 184,127,129.31 3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 -2,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00,000.00 2,000,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34,000,000.00 334,202,365.63 202,365.63 其他应付款 54,258,125.60 52,606,252.47 -1,651,873.13 其中:应付利息 1,651,873.13 -1,651,873.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1,385,377.69 172,834,885.19 1,449,507.50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应收票据 80,768,112.77 -80,768,112.77 应收款项融资 80,768,112.77 80,768,112.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 -2,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00,000.00 2,000,000.00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 1,634,084,581.69 1,633,898,081.69 -186,500.00 其中:应付利息 186,500.00 -186,5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634,139.94 35,820,639.94 186,500.00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对可比期 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193,977,129.3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017,411,434.91 应收账款 823,434,305.60 应付票据 600,502,398.6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741,186,169.31 应付账款 1,140,683,770.6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6,560,114.52 -6,560,114.52 以“-”号填列) 其他流动负债 125,279,456.20 其他流动负债 93,406,664.90 递延收益 312,247,267.13 递延收益 344,120,058.43 4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80,768,112.77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85,447,561.26 应收账款 204,679,448.49 应付票据 468,074,430.9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50,616,820.50 应付账款 182,542,389.5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13,138,492.20 13,138,492.20 以“-”号填列) 其他流动负债 13,559,633.92 其他流动负债 5,229,112.96 递延收益 102,327,357.27 递延收益 110,657,878.23 3、2019年公司无非货币资产交换业务。该准则的修订实施对公 司2019年财务报表无影响。 4、2019年公司无债务重组业务。该准则的修订实施对公司2019 年财务报表无影响。 5、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根据首次执 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预计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不产 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5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稳 健的会计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 关会计政策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告附件 1、曙光股份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曙光股份九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3、曙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