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0-08-05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0-04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2020 年 7 月 3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中关于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
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
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
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有 8 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8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胡永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目前董事会成员尚缺 1 名
董事,为了进一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同意提名胡永恒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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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将把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董事会提名胡永恒先生为公
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关于提名胡永恒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管理团队,强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同意聘任范东春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范东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独立
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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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胡永恒先生、范东春先生履历
胡永恒先生:男,45 岁,MBA/EMBA,历任伟创力(嘉汇)电
子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豪威科技集团总经理,深圳霸王集团总裁
兼首席执行官,哥顿投资控股集团总裁,大通集团总裁,中国广厦控
股集团总裁等职务,现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范东春先生:男 1970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中华全国律师资格。历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张家口煤矿
机械有限公司会计师、助理工程师,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部部长,鹰普集团财务总监,江苏牧羊集团财务总监,沈阳中钛装备
集团 CFO 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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