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0-12-19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0-07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有 9 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对章程进行修订,本议案内
容详见《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
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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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 150 万
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110 万元,内控审计 4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
费用无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书面事前认
可。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
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书》、《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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