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曙光股份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30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1-02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
监事会主席张玉成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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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
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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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 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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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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