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曙光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7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1-03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有 9 名
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完全融入到当地环境,便于在当地开
拓融资渠道,公司拟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新成立公司名称:北京黄海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最终名称以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 52 楼 18 层 21B;
3、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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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股东及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1,000 万元,公司持
有其 100% 股权;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最终以注册登记为准);
8、法定代表人:苏晓文
具体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
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需要,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凤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公司为上述流动资金借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子
公司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财务
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
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
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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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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