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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曙光股份:曙光股份关于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并撤回评估报告的公告2022-01-14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2-005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解除
       合同并撤回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收到了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曙光股份购

买天津美亚车模资产项目解除合同并撤回评估报告的函》(以下简称

“《函件》”)。《函件》内容如下: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的(2021-HT1411)《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北京卓信大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所涉及的天津美亚新能

源汽车有限公司车模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

字(2021)第 8483 号)《评估报告》,由于受当时疫情影响,我公司

对部分委外的车辆模具未能实施全部盘点程序,根据企业期后提供的

实际盘点情况,部分委外模具缺失或由于商务纠纷不能收回,对评估

结论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第六条第四款
规定,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

影响时,评估机构可以中止履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当相关限制无法

排除时,评估机构可以解除合同,目前由于受疫情影响,评估程序受

限无法解除,现评估机构将解除评估合同并撤回评估报告。

    公司现对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单方擅自解除评

估合同并撤回评估报告的行为,说明如下:

    1、公司认为: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交公司的【卓

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 8483 号】《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该报告)

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基础上出具的,是合法有效的。

    另,公司独立董事亦独立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且已对北京卓

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进行了复核,初步意见为:评估机

构具有相应评估资质,评估基准日选定合理,评估结果在有效期内,

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本适用,评估程序、步骤基本符合规

定。

    在未经法定程序认定的情况下,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方擅自撤回评估报告,没有任何依据,是无效的。对北京卓信大华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无视法律、无视股东及广大股民利益、严重干扰上

市公司战略发展的行为,以及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与损失,公

司保留通过司法程序提起诉讼的权利。

    2、公司本次收购资产产权清晰、盘点结果清楚,对于移交过程

中发现有瑕疵、需要维修的或客观情况不能移交的资产,依据《资产

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后续采取调减协议价款、维修费用
扣除等形式在应付未付价款中扣除,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任何不利影

响,不会对公司项目顺利投产上市造成不利影响,可保证公司利益,

保障股东和广大股民利益。

   3、为加快公司新能源乘用车免受此类外部因素影响,积极推进

项目进度,回应公众公司股民的关切,公司将同步聘请具有证券评估

资格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收购的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待评估

结果出来,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