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曙光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22-04-30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2-035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发
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第七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
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
有 3 名监事表决,实际表决 3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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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相关
承诺以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
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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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 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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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是在综合考虑了
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 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
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的稳定、科学的股利分红规划,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
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也有利于公
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
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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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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