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曙光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30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2-03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1 年 2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 号”),自公布之日起
1
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 14 号
进行调整。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自公布之日
起施行解释第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4 号、
解释第 15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解释第 14 号主要内容解释第 14 号主要明确了关于社会资
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
2
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解释第 15 号主要内容解释第 15 号主要明确了企业将固定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
外销售的会计处理、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对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
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稳
健的会计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3
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