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ST曙光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2-08-01
股票简称:ST 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2-06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7 月 15 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729 号,以下简称
“《监管工作函)》”)。公司就《监管工作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
行了认真核实与分析,并在 7 月 26 日进行了相应的信息公告。
相关方对于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现场会议召开等存
在争议的,应当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对股东大会决议效力进行确认,并
最终应以司法机关的生效裁判为准。公司前述股东大会争议对公司利
益影响重大,请公司、控股股东、召集股东等相关方说明为解决争议
提起诉讼的情况,以及目前的进展;未提起诉讼的,请说明原因及相
关安排。
一、公司 7 月 26 日关于该问询回复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6 日
公告(编号:临 2022-058)。
二、在 7 月 26 日公司公告发布后当晚,召集人就临时股东大会
争议提起诉讼及目前进展情况发公司邮箱进行了报告,故公司补充公
告如下:
1、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的公司
决议撤销之诉的案件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近日通知并追加
召集股东作为该案的第三人参诉,召集股东已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
议。
2、2022 年 7 月 22 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召
集股东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贾木云,以
公司为被告提起的确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之诉,
案号为(2022)辽 0604 民初 829 号。2022 年 6 月 16 日,贾木云等
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向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提交“公司证照返还之诉”立
案资料,目前尚在法院审核过程中。2022 年 6 月,贾木云等通过网
上立案平台向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提交“董事会决议无效之诉及董事侵
权之诉”,目前尚在法院审核过程中。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