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ST曙光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8-26
股票简称:ST 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2-070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辽宁曙
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或“公司”)股票
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 号)。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大华内置《2022000335 号》认为:曙光股份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公司收购控股
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
亚”)汽车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与天津美亚签
署总价款为 1.323 亿元的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支付天津美亚预付款 6615 万元,又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与天津美亚签署补充协议。曙光股份在签订协议前未充分调
研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亦未聘请经证券业务备案的专业评估机构对
标的资产的价值实施评估;协议未就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质量瑕疵、
缺失、权属纠纷及违约责任等进行充分约定;在协议执行中,曙光股
份发现资产存在毁损、盘亏及权属等问题,曙光股份管理层未及时就
该等事项对实现交易目标的影响程度履行充分的讨论与决策程序。
上述情形违反了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应用指引第 16 号—合同管理》第五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7 号—采购业务》第十三条第四款、《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1
号—工程项目》第五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曙
光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构成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上述内控缺陷按照曙光股份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性标准,综合判断属于重大违反财务制度操作,构成内部控制的
重大缺陷(运行缺陷)。
曙光股份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曙光股
份 2021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
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对曙光股份 2021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不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上述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要求,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严格按内
控规范组织实施内控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挥
作用,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告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审计意见给公司
带来的不良影响。
1、公司购买天津美亚汽车资产的交易事项进展顺利,会计师担
心 2022 年 5 月 5 日中小股东自行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对项目的推进
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项目投入 6615 万元资金的可回收性存在问题,
以此来推断公司内控存在问题,这些问题随着公司新能源乘用车项目
产品的推出,不确定性和可回收性的问题就得到解决。
截止 8 月底,A00 级乘用车(轿车)项目已完成 17 台整车试制
工作,正在进行相关的试验验证工作。公司黄海牌 A00 级纯电动轿
车 2022 年 7 月 12 日在工信部网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
告》(第 359 批)公示,8 月 14 日中旬已取得公告,已获取国家新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购置税车型目录。目前 A00
级纯电动轿车开发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以
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针对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另行聘请中介机构
进行专项复核,并按法定程序及时予以公开披露,同时,根据审计或
复核结果,争取尽快完成整改,消除影响。目前没有正式签约相关中
介机构。
3、为进一步完善内控的管理,公司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规范管
理工作
(1)对照相关制度和规则,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同时进一步加
强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
章制度的培训,使其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和操
作规范要求,特别要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公
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2)完善和加强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
大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一步加强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3)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切实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
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
制工作。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目前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等相
关规定,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
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