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ST曙光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22-08-27
股票简称:ST 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2-07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8 月 24 日、8 月 25 日和 8 月 26 日连续 4 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
21.44%,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2.71%。公司于 8 月 25 日发布《关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9)。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现就相关交易风险提示如下: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8 月 24 日、8 月 25 日和 8 月 26 日连续
4 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 21.44%,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2.71%。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自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常波动
问题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及销售,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2、重大事项情况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
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调查核实,尚未发现公共传媒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传闻。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
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8 月 24 日、8
月 25 日和 8 月 26 日连续 4 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 21.44%,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2.71%。公司股票价格存在异常波动的风险。
2、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 2022 年 5 月 5 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生效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被告,向丹东市振安
区人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之诉。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辽宁曙光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禁止被申请人贾木
云、深圳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晶、姜鹏飞、李永岱、
刘红芳、周菲实施 2022 年 5 月 5 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禁止依据上述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本案终审裁判文书生效时止。截至信息披露
日,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决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 2022 年半度业绩预测亏损。2022 年上半年,汽车生产供给受到了
芯片短缺、动力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特别是全国多地区新冠疫情的多点爆
发,对我国汽车产业链造成了严重冲击。在此大环境影响下,公司 2022 年半
度业绩预测亏损,目前最终财务报表正在编制中,公司已发业绩预计亏损公告。
4、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 133,566,953 股,其股份被轮候冻结后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
133,566,953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控股股东股份轮候冻结事项,暂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密
切关注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控相关事项能否解决存在不确定性。
6、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以及产
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近期,公司通过阿里拍卖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1)粤 03 执恢 955 号之一获悉,公司股东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中能”) 持有公司 4,864 万股无限售流通
股股票将被拍卖,以清偿债务。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
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
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