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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商城: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1-26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 商城              公告编号:2021-005 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
申请的人民币 1.4 亿元借款额度已全额使用,公司向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茂业集团”)申请的人民币 1.2 亿元借款额度已使用 1.05 亿元(其中 1 亿元
借款额度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到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茂业集团尚未签署续期借款框架协议,公司将根据
股东大会结果尽快完成协议签署工作。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2 月 11 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或“公司”)
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
议案》,公司向茂业集团申请的借款额度为 1 亿元,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详见《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号)。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向茂业集团申请的新增借款额度为 0.2 亿
元,详见《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增加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号)。
至此,公司向茂业集团申请的总借款额度增加至 1.2 亿元。
    因公司向茂业集团申请的人民币 1 亿元借款额度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到期,为了
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向关联方茂业集团申请续期不超过
人民币 1.2 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资金占用费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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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业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马秀敏、张剑渝和孙庆峰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同意本次借款的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交易对方概况

  公司全称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5 年 5 月 5 日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690.0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4003 号世界金融中心 A 座 38 楼

                   为本集团公司的股东企业和子公司提供综合经营管理及代理服务;投资

               兴办高科技工业、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能源、储运等项目(具体项目

  经营范围     另行申报);从事商业信息咨询;从事都市花园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世

               界金融中心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从事物业租赁业务;酒店管理;国内

               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茂业集团系商业城实控人黄茂如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故茂业集团与商业城存在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茂业集团提供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26.08 亿元,
总负债 111.50 亿元,净资产 114.58 亿元,2019 年 1-12 月份营业收入 9.96 亿元,净
利润 2.52 亿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267.80 亿元,总负债 153.10 亿元,
净资产 114.70 亿元,2020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 7.33 亿元,净利润 0.12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借入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应乙方请求,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借款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专项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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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的经营周转资金,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甲方可根据资金情况要求
乙方随时还款。
    2、借款期限为自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借款按年利率 8%计收资
金占用费,并按月于 5 日前支付(如市场同等资金占用费因政策等因素变动,甲方有
权调整资金占用费)。
    3、其他事项以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有利于改善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借款利率的确定是以市场为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确定的,资金成本
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 4 位关联董事陈快主
先生、钟鹏翼先生、王斌先生、吕晓清回避表决,其他 5 位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
易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在进行事前审核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
经营业务开展,缓解资金需求压力,借款用途合理;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借款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鉴于此我们同意本次借款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茂业集团尚未签署续期借款框架协议,公司将根据股
东大会结果尽快完成协议签署工作。
    七、其他说明
    公司在 2019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同
意公司向茂业商厦申请人民币 1.4 亿元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茂业商厦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兆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且都是公司实控人黄茂如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使用了上述借款额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茂业集团累计应支付利息金额 469.68 万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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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已支付金额 270 万元,应付利息余额 199.68 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除本公告所述的借款事项外,不存在其
他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八、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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