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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荣华: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2020-05-16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荣华        公告编号:2020-017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03

号),现将监管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

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从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状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5 亿元,同比增长 162%,归母

净利润实现-9268 万元,因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报告期公

司主营业务黄金销售的毛利率为-12.87%, 黄金平均售价 323.16 元/克,单位
售价较上年增长了 19.29%。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黄金产品报告期的

产销量、黄金单位成本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单位黄金售价增长的情况下,毛利

率仍为负数的原因及合理性;(2)公司未来的经营规划、发展战略,将采取何

种措施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二、关于公司租赁控股股东年产 150 万吨捣固焦生产线项目
    2、根据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披露与控股股东荣

华工贸的关联交易,公司向荣华工贸租赁年产 150 万吨捣固焦生产线,开展焦炭

加工经营业务,租赁期限暂定为一年,租金 2400 万元。公司为配合荣华工贸尽

快完成产线整修,已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支付 2400 万租金。2019 年 7 月

22 日荣华工贸向公司移交了产线,但公司认为该产线不能满足长期、高负荷运

行,故公司对产线进行进一步完善。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公司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截止

报告期末公司已就该产线投入改造资金 1.8 亿元。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

与荣华工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租赁期满若公司不再续租生产线,荣华工贸将回

购该生产线改造形成的全部资产,回购价格按照租赁期满该生产线改造形成的资

产账面净值扣减当期应支付荣华工贸租金后剩余金额确定。而公司未在临时公告

中披露该补充协议。根据上述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捣固焦所处行业状况、市场应用前景、产品近年价格情况、公司

经营能力储备、采取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未来产销量情况、客户情况、收益

测算等,说明公司开展捣固焦生产经营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与控股股东是否

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该项目总投资金额、投资去向,关联租赁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并说

明公司支付了 2400 万年租金后,仍需继续投入大额资金改造的商业合理性;

    (3)双方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条款、是否约定租赁年限、公司决定是否续

租的条件和标准。如未约定租赁年限,公司大额投入资金在该产线的原因及合理

性,说明如公司期满不续租后,控股股东回购价格的确定依据、合理性和公允性,

并说明公司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补充协议的合理性;

    (4)报告期该项目资金投入的会计处理,相关科目的归集、确认、计量是

否合理、谨慎。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公司财务状况
    3、年报披露,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3.1 亿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 2.28 亿

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处于受限状态,去年末无相关保证金余额。报告

期末应付票据余额 2.28 亿元,且全部为应付商业承兑汇票,无应付银行承兑汇

票。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业务模式、结算模式及其变化,说明报告期采

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交易的业务内容、交易对方、交易金额等;(2)说明 2.28

亿元的银承保证金与相关业务规模、期末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为 0 是否相匹配,

2.28 亿元的受限保证金是否变相为其他方提供质押保证。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

见。

    4、年报披露,报告期预付账款余额 8113 万元,同比增长 19.64 倍。请公

司补充披露预付账款的主要对手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预付采购的主要内容及

明细,并说明预付账款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存货结构中,原材料余额 1.32 亿元,同比增长 28.22

倍,库存商品余额 529 万元,同比减少 24.36 倍。请公司补充披露原材料的具

体明细及金额,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发生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业务模式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年报披露,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 3136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

值 2411 万元,无形资产减值 763 万元。请公司补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

的具体明细项目、金额、减值迹象及时点、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请年审会计

师发表意见。

    7、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 1.25 亿元,主要为预付工程

款。请公司补充披露该工程的具体内容、明细金额、目前项目进展、交易对方及

关联关系,预付大额工程款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合同约定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

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

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之前,披露对本

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