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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荣华: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0-08-25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 荣华       公告编号:2020-026 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形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也没有对关联方形成

任何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华实业“)

于 2020 年 8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公司焦炭生产线产生的电费由

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工贸”)代缴,公司以国家电网武

威供电公司统一定价和计量与荣华工贸结算。由于荣华工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

此,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刘永在荣华工

贸任副董事长,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董事张兴成为关联自然人,

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展焦炭生产业务,交
易价格严格遵循电力系统统一定价。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该交易为上市公司与控股股
东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开展
焦炭生产业务,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的内容和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进行此项交易。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       关联人    本次预   占同类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   上年实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易类别                 计金额   业务比   与关联人累计发生   际发生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万元) 例(%) 的交易金额(万元) 金额      例(%) 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 武 威 荣 华      1000     100          345.92          0        0      上年度未发生同类

方购买 工 贸 集 团                                                            业务,不存在差异

动力        有限公司                                                          情形。

            小计        1000     100          345.92          0        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602225423688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新关街

       注册资金:75595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1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张严德

       经营范围:谷氨酸、味精、生物发酵肥、玉米淀粉及其副产品、化工产品(不

含国家限制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饲料销售;焦炭、兰炭及原煤的加工、储运与

销售;矿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开发与销售;旅游服务、疗养;牛羊养殖及

生态治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荣华工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1 条第(二)款、

10.1.3 条第(一)款的规定,荣华工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公司与荣华工贸上年度未发生类似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租赁的焦炭生产线于 2020 年 4 月 1 日正式投入运行,生产用电产生的

电费由荣华工贸代缴,预计 2020 年年底之前累计金额达到 1000 万元左右。

    (二)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国家电网武威供电公司统一价格,由双方确认即可。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的焦炭生产线用电只能通过荣华工贸专用线路输入,按照供电部门
的要求,公司焦炭生产线产生的电费只能以荣华工贸的名义向国家电网武威供电
公司上缴。为保证公司焦炭生产线正常用电,便于电费业务结算,同意由荣华工
贸为公司代缴电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展焦炭生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