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荣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4-29
公司代码:600311 公司简称:*ST 荣华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管理、采购业
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全面预算、子公司管理及关联交易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金活动、三重一大事项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有关的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手册》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资产 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当年公司 影响水平低于当年公司合并 未达到重大缺陷和重
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5%,直接认 报表净资产的 5%、但已达到 要缺陷影响水平。
定为重大缺陷;影响水平低于当 或超过 1%,直接认定为重要
年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5%、 缺陷;影响水平低于 1%的,
但达到或超过 1%的,经过定性 经过定性因素分析,也可以认
因素分析,认定为重大缺陷。 定为重要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2、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报以
反映对错报的更正;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最初未被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识别
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3、对于是否根据会计原则对会计
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4、对于非常规、复杂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的控制;
5、反舞弊程序和控制;6、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
一般缺陷 在定量和定性考虑后,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情形。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金额 超过或等于 500 万元 低于 500 万元,但高于或等于 100 万元 低于 1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出现下列情形时,董事会应谨慎评估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
陷: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2、公司决策程序导
致重大失误;3、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4、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
技术人员流失严重;5、有关公司的媒体负面新闻频现;6、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结
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7、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发生
系统性失效;8、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 除重大缺陷定性标准以外的其他情形,影响程度较大的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定性标准以外的其他情形,影响程度较小的定为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运营,内部控制设有内部审计和自我评价双重监督机制,对公司日
常经营发现的一般缺陷一经确认即可采取更正措施,使得风险可控,对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数量 3 个。
非财务报告 截至报告基 截至报告发
业务
内部控制重 缺陷描述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准日是否完 出日是否完
领域
大缺陷 成整改 成整改
未 履 行 对 外 公司为控股股东荣华 综合 公司与控股股东荣华工贸 否 否
担 保 审 批 程 工贸及其关联方融资 管理 已签署《资产抵(质)押
序 违规提供连带责任担 协议》,以降低担保事项可
保,未履行对外担保事 能给公司造成的赔偿责
项决策程序。 任,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今后,公司将严
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未 履 行 关 联 为公司控股股东荣华 综合 公司与控股股东荣华工贸 是 是
交 易 决 策 程 工贸及其关联方融资 管理 已签署《资产抵(质)押
序 违规提供担保未履行 协议》,已按照关联交易事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项履行了决策程序。今后,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
《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有
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 为公司控股股东荣华 综合 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 是 是
工贸及其关联方融资 管理 成整改。
违规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未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对公司日常经营发现的一般缺陷一经确认即可采取更正措施,使得风险可控,对公司不构成实质性
影响。2020 年度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般缺陷。公司已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持续改进,努力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为 1 个。该重大缺陷对公司的持续影响尚未消
除,公司正在通过法律手段并督促债权人尽快处理。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刘永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