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荣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 荣华 公告编号:2021-013 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有关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 (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对于不可撤销租赁合同,
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期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间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
(二)财务报告格式调整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公司需按照修订后的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列报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始执行
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进行调整,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调整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原“其他流动资产”中的“租赁 将年初其他流动资产调整为 5,972,119.52 元,
费”调整到“使用权资产” 将使用权资产调整为 5,309,734.44 元。
将原“应付账款”中的“应付租赁 不适用
费”调整为“租赁负债”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
生影响。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