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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荣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 荣华        公告编号: 2021-019 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4 月 28 日,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事项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
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以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
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2020 年度,公司向大华所支付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
公司拟续聘大华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专业服务,以及为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情况发
表审计意见,聘期一年,费用为 10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业务及其他业务服务时,有权在行业费用标准内决定支付给会
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华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
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
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
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
[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
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
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截止 2019 年末,已计
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266.73 万元,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0,000 万元,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3、业务信息
    大华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99,035.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73,240.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3,425.81 万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公司数量为 319 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务,房地产,建筑业等,具备公司所在行业审计
业务经验。与公司同行业(采矿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8 家。
    4、执行信息
    大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秦宝,1998 年 12 月成
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
2021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两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 年 4 月成为
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
所执业,2016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
过 50 家次。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彬宇,2014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1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二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
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
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
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大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
《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大华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通过了解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及大华
所的基本情况后认为:大华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
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
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据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