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荣华:ST荣华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2021-07-08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荣华 公告编号:2021-028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关于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严德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21 】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严德:
经查,你作为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实业”)
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填报期间,未能准确、完整的向荣
华实业报送关联人名单,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应当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合规意识,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