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关于“10营口港”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2013-07-01
证券简称:营口港 公司债简称:10 营口港 编号:临 2013-015
证券代码:600317 公司债代码:122049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0 营口港”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
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10 营口港”债券评级:AA 主体评级:AA
本次“10 营口港”债券评级:AA 主体评级:AA
“10 营口港”债券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券适用)、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 2010 年发行的
“10 营口港”债券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10 营口港”债券前次评级结果为 AA;
评级机构为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 2012 年 6 月 27 日。
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其他情况进行综合
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 2013 年 6 月 29 日出具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亿元公司债券 2013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10 营口港”债券评级结果为:AA。本次评级后,“10 营口港”债券仍可
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亿元公司债券 2013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