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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营口港: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0-30  

						证券简称:营口港                证券代码:600317               编号 临 2013—016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12 人,实表决董事 12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放弃收购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盘锦港有限公司股权的
议案
    公司在 2012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及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作出承诺:对于盘锦港有限公司,在建泊位预计
将于 2013 年 12 月完工并取得完备运营手续,港务集团承诺于 2013 年底前履
行将所持盘锦港有限公司的控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法律程序,以避免同业竞
争。
    港务集团于近日收到《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盘锦港河口港区的函》,根
据该函件,由于盘锦港河口港区受航道水深及冬季冰封期限制,已不能满足港口
快速发展要求,按照辽东湾新区总体规划调整要求,盘锦市决定关闭盘锦港河口
港区,同时开展对盘锦港有限公司的账目审计和资产清算,关港工作预计到 2013
年底全部结束。
    根据上述函件,由于盘锦市政府即将关闭盘锦港有限公司所在港区,致使本
公司与该公司所在港区不再存在同业竞争,同时,盘锦港有限公司即将清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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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无法收购港务集团持有的该公司股权。鉴于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放弃收购港务
集团所持有的盘锦港有限公司股权。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解聘和聘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动原因,蒋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务。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的职权,现提名吴英红女士担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吴英红简历
    吴英红,女,39 岁,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 年 8 月至 2000 年 6
月在营口港建设指挥部任会计工作,2000 年 6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营口港务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科科长,2003 年 11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营口港务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财务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分公司财务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分公司财务经理。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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