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25
证券简称:营口港 证券代码:600317 编号 临 2014—006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二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共 3 名亲自出席了会议,分别为毛玉兰、刘永顺和
战春丽。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3 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2013 年度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按每 10 股派 2.00 元向公司全
体股东派现 431,532,200.2 元(含税);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157,661,001 普通股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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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转增股本 4,315,322,00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472,983,003 股。
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以及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 2012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过渡期间损益的处理方案
监 事 会 认 为 : 2012 年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时 过 渡 期 间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375,227,780.17 元,提取盈余公积 14,953,388.55 元后,过渡期间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 360,274,391.62 元。现拟将上述过渡期可分配利润 360,274,391.62
元以发行前总股 1,097,571,626 股为基数向股东派现,每 10 股派现 3.29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361,101,064.95 元。集团通过重组新增的 1,060,089,375
股股份不参与此次分配。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承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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