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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营口港: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14-10-16  

						股票代码:600317        股票简称:营口港             公告编号:临 2014-033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营口
港”)公开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77 号文核准。

    2、营口港本次公开发行面值 100,000 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

    3、本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上市流通事
宜,但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
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
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4、本次债券债项评级为 AA+;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未经审
计的净资产为 1,010,800.61 万元(2014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
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6.3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6.84%;
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9,292.47 万元
(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


                                        1
值),不少于本次债券(总额 10 亿元)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
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60%-6.6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
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于 2014 年 10 月 20(T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
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次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 0.1 亿元和 9.9 亿元。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
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
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
下向网上回拨。

    7、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本次债券的网上发
行代码为“751973”,简称为“14 营口港”。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
“751973”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22331”。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
购单位为 1 手(10 张,即 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网上认
购次数不受限制。

    8、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5,000 手(500 万元)的整数倍。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应
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2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公司
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发行完成后,本次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
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营口港务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4 年 10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有关本
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查询。

    13、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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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营口港
主发起人、港务局、港务
                       指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营口港务局)
集团、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营口市人民政府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营口港务股份有限
本次债券                 指
                              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融
                       指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债券受托管理人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债券而组织的承销机
承销团                   指
                              构的总称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中诚信证评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
社会公众投资者           指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指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014 年 10 月 17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
网下询价日               指
                              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        2014 年 10 月 20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
                       指
日                            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元                       指   人民币元




                                     4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全国重点发展建设的沿海 20 个主枢纽港之一和集装箱支线港,主
  要从事散杂货物的装卸、堆存和运输服务。公司的业务规模近几年持续扩大,
  货物吞吐量不断上升,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加,2011 年、2012 年 2013
  年和 2014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04,788.80 万元、331,135.90 万元、
  343,476.62 万元和 190,944.98 万元。发行人具体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营口港最近三年及一期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港口费               190,944.98             343,476.62          331,135.90        304,788.80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190,944.98             343,476.62          331,135.90        304,788.80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经营货种为金属矿石、钢铁、石油天然气及制品、煤炭
  及制品、粮食、非金属矿石等其它散杂货,其中金属矿石的吞吐量占比最高。
       2011 年至 2013 年,公司货物吞吐量保持快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
  20.67%。2013 年公司实现各类货物吞吐量合计 24,495.80 万吨,同比增长
  19.73%。具体来看,公司货物吞吐合计总量中,主要以集装箱的吞吐量为主,
  其占合计总量的比在 2011 年—2013 年分别为 40.23%、43.81%和 46.16%;其次
  是金属矿石,其占比逐年依次为 22.77%、17.49%和 15.51%;其他货物的吞吐
  量在报告期内上升较快,在 2013 年其他货物的吞吐量超过金属矿石的吞吐量,
  其占合计总量的比重各年分别为 12.15%、17.03%和 16.53%。

                      营口港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货种的吞吐量分货种构成表
                                                                                              单位:万吨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货种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煤炭及制品           409.17        3.12%         859.60        3.51%    624.54     3.05%    560.09        3.33%

石油天然气及
                     491.19        3.74%        1,087.99       4.44%   1,004.97    4.91%   1,008.89       6.00%
制品

金属矿石            1,903.21      14.50%        3,800.00    15.51%     3,670.72   17.94%   3,830.56   22.77%




                                                                5
          钢铁                1,172.33       8.93%      2,142.30      8.75%      1,730.79         8.46%       1,673.99     9.95%

          非矿                 117.17        0.89%        232.16      0.95%          183.60       0.90%        198.52      1.18%

          粮食                 393.30        3.00%        850.93      3.47%          633.58       3.10%        542.55      3.23%

          其它                2,462.53     18.76%       4,049.02     16.53%      3,484.79        17.03%       2,044.25    12.15%

          母公司小计          6,948.90     52.94%      13,022.00     53.16%     11,332.99        55.39%       9,858.85    58.61%

          集装箱吞吐量
          (单位:万          6,119.27     46.63%      11,307.80     46.16%      8,964.04        43.81%       6,767.91    40.23%
          TEU)

          中储粮吞吐量          56.60        0.43%        166.00      0.68%          162.41       0.79%        195.42      1.16%

          合计
                            13,124.77     100.00%      24,495.80    100.00%     20,459.44       100.00%      16,822.18    100.00%
          总量


                    (二)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1 日完成购买港务集团 54#-60#泊位的资产及
            相关业务,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参与合并的主体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按照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
            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1 年的合并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同
            时列示了追溯调整前以及追溯调整后的 2011 年财务数据。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6 月 30 日
            的财务情况如下:
                                            营口港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后             调整前

流动资产合
                          196,496.53             194,119.34            137,323.52              114,186.98           114,186.98
计
非流动资产
                         1,392,300.08          1,420,423.95          1,467,389.25             1,486,442.13        1,019,057.30
合计
资产总计                 1,588,796.62          1,614,543.29          1,604,712.77             1,600,629.11        1,133,244.28

流动负债合
                          186,346.00             145,595.53            131,954.65              227,061.41          227,061.41
计
非流动负债
                          391,650.00             415,370.00            465,810.00              384,200.00          384,200.00
合计
负债合计                  577,996.00             560,965.53            597,764.65              611,261.41           611,261.41



                                                                        6
股东权益合
                  1,010,800.61   1,053,577.76    1,006,948.12    989,367.71     521,982.87
计
负债和股东
                  1,588,796.62   1,614,543.29    1,604,712.77   1,600,629.11   1,133,244.28
权益总计
营业总收入         199,325.45     368,711.16      344,163.65     326,097.35     291,414.72

营业总成本         152,062.48     301,637.16      279,400.03     266,079.92     259,936.30

营业利润            48,798.69      68,103.15       68,115.14      63,655.10      35,116.10

利润总额            48,827.04      68,000.47       68,046.82      63,655.46      35,116.46

净利润              37,386.75      53,539.53       52,301.20      50,683.19      27,478.68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61,502.58     116,509.40      122,187.10      86,788.64      40,885.97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1,337.07      -7,849.11       -9,597.88     -84,957.63     -84,541.17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63,594.60     -55,608.01      -73,661.68     -45,565.65         -79.45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           -3,429.09     53,052.27       38,927.54      -43,734.64     -43,734.64
加额
期末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         117,314.36     120,743.45       67,691.18      28,763.63      28,763.63
余额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7 年,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6、起息日:2014 年 10 月 20 日。
              7、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次债



                                                   7
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
起支付)。
    8、付息日:2015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20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兑付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
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0、兑付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10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
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
自所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 5 年固定不变。若第 5 年末
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上调后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5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
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
利率不变。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3、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
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本公司将于本次债券第 5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本公
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
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5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
或部分本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



                                       8
有。本次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
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
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
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
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7、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
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
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
    19、发行对象:(1)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
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
先配售。
    2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2、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本次债券认购金额不足
10 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调整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24、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的 2%。
    25、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6、质押式回购安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规定,本次债
券符合质押式回购的标准,具体事宜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相关
规定执行。



                                     9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
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次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9、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4 年 10 月 16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4 年 10 月 17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上认购日
(2014 年 10 月 20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T+1 日
                          网下认购日
(2014 年 10 月 21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3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
(2014 年 10 月 23 日)
                          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4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4 年 10 月 24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三、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
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5.6%-6.6%。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
构投资者必须在2014年10月17日(T-1日)下午15:00前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表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5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
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
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1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4 年 10 月 17 日(T-1 日)下午 15:00
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联系人:万萱;传
真:010-58568140、010-58568126;联系电话:010-58315157。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对
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
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4年10月20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
次债券。

    四、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网上预设发行数量为0.1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
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
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
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
网上回拨。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12
    (四)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 1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4 年 10 月 20 日(T 日)上证
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如遇重
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认购办法

    1、本次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73”,简称为“14 营口港”。

    2、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
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
报”,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即 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上申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将优
先得到满足,上证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次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达
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本次债券网上发行即结束。当本次债券网上发行预设
数量申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
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 2014
年 10 月 20 日(T 日)之前开立上证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
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 2014 年 10 月 20 日(T 日)
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
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
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13
    (六)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五、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
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网下预设发行数量为9.9亿元,网上与网下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
10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
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
行。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
必须是5,000手(5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4个交易日,即2014年10月20日(T日)、2014年
10月21日(T+1日)、2014年10月22日(T+2日)、2014年10月23日(T+3日)每
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


                                     14
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4年10月17日(T-1日)前开
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网下
利率询价与申购申请表》进行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
购意向,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
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
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
同一利率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视与
投资者长期合作关系,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4年10月23
日(T+3日)15: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
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
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14年10月23日(T+3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
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账户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中信城支行
    银行账号:7116510187000000280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302100011657

    六、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5
七、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 1 号

联系人:周志旭、李丽、赵建军

联系电话:0417-6268506

传真:0417-6268506




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联系人:王勖尧、王仪枫

联系电话:010-58315116、010-58315157

传真:010-58568140、010-58568126




                                   16
附表一: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0月17日(T-1)15:00时前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申购传真:010-58568140、010-58568126;
咨询电话:010-58315116、010-58315157
联系人:张增文、万萱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
准,并将在认购本次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
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




                                          17
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
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
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
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
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18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
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
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
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
“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
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
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
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500
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5.60% - 6.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
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5.60%                            2,000
  5.90%                            4,000
  6.20%                            7,000
  6.60%                            10,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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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6.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60%,但高于或等于 6.20%时,有效申购金额
7,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6.20%,但高于或等于 5.9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90%,但高于或等于 5.6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6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T-1 日)
15:00 前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
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
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
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
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
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10-58568140、010-58568126;咨询电话:
010-58315116、010-58315157;联系人:张增文、万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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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
页)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此页无正文,为《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
章页)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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