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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营口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9-005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等规定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
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
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仅对财务报表
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而作出
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
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