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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营口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9-009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
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
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主要变更内容
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
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
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
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