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 2018-110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昊先
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 4 人,独立董事黄攸立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亲
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蒋本跃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
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跨境贷款的议案》。
因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 公 司 拟 向 澳 门 国 际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LUSO
INTERNATIONAL BANKING LTD.)申请跨境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授信金额:港币三亿柒仟柒佰万元(HKD377,000,000.00)
2、贷款期限:12 个月
3、贷款利率:3 个月 HIBOR(香港银行同行业拆借利率)+1.7%(年利率)
上述跨境贷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提供担保。提请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贷款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办理远期结购
汇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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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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