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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力金融: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18-122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科创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集团”)、部分董监高计划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新力集团增持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圣

明先生、副总经理孙福来先生、监事会主席钱元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洋先生、

财务负责人洪志诚先生、监事董飞先生、监事张悦女士每人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2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披

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8-085)。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下午收市后收到钱元文先生、洪志诚先生通知,

钱元文先生、洪志诚先生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

司股票。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为:监事会主席钱元文先生、财务负责人洪志诚先生。

    (二)本次增持前,上述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监事会主席钱元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5,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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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

      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5),公司控股股东新

      力集团拟于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圣明先生、副总

      经理孙福来先生、监事会主席钱元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洋先生、财务负责人洪

      志诚先生、监事董飞先生、监事张悦女士每人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018 年 10 月 10 日、2018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6、临 2018-089)。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17)。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增持数量   成交均价   增持金额
增持主体    职务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股)      (元)     (元)

                                                                                12 月 10 日增持金额

                                                                                35,650 元,累计增
           监事会   2018 年 12 月
 钱元文                             集中竞价    23,200      7.13     165,416    持金额 201,066 元,
            主席       27 日
                                                                                已超过增持计划金

                                                                                额下限。

           财务负   2018 年 12 月
 洪志诚                             集中竞价    7,500       7.02      52,650
            责人       27 日

                                               2
            本次增持后,相关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    本次增持前约占   本次增持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    本次增持后约占总股
增持主体
           股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的股份数量(股)     本的比例(%)

钱元文        65,000           0.0134          23,200               88,200              0.0182

洪志诚           0               0                7,500             7,500               0.0015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其他增持主体的实施进展通知。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

      股比例。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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